填写《检验申请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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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送检验申请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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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订《检验确认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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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纳检验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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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检验 ════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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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《检验意见反馈》 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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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改 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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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整改报告 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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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具《检验报告》 ◁═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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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公告
检测部职能简介:
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授权、自治区质监局批准、自治区公安厅技防办委托,承担自治区范围内安防工程检验的工作,是自治区唯一合法的安防工程检验机构。
联系人:刘宝华、宝音纳 电话:0471-8932028-603或606